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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处空窗期 部分车企暂停新能源车生产

2013.11.18
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今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来,有关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名单及相关补贴细则的消息便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日前在第三届绿色工业大会上透露,中央财政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再投入40亿元的补贴资金,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然而原有补贴政策到期,新补贴政策尚未出台。这一段“空窗期”,给新能源车企业造成不小的困扰:由于近17亿补贴资金“悬置”,一些企业已经停止新能源车的生产。

补贴悬置
“粗略估算,目前仅1~9月因推广混合动力客车尚未结算的补贴资金就有17亿元,相当于客车全行业大半年的利润,基本上各大企业都有受影响。”日前,国内某客车企业相关负责人透露。

尚未结算的混合动力客车补贴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在25个试点城市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补贴,另一部分是工信部、财政部等部委在非试点城市推广5000辆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

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在上一轮新能源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部分企业垫付的混合动力客车补贴资金并未得到及时结算。

2009年,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共同组织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并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武汉、深圳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根据当时财政部等部委的补贴办法,长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是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最高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

按照最初规划,补贴时间是到2012年底。随后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从13个陆续扩大到25个。

在有关补贴政策的推动下,2009年有关试点城市开始积极推广新能源客车,然而,由于客车生产及交货时间存在一定间隔,在该政策执行后期的2012年12月底,部分城市依然在按照这个政策进行混合动力客车的招标,但交付日期已经超出补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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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下午,重庆市市委统